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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电梯管理单位必看!电梯管理单位十大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026-05-07      点击次数:24

随着2026年5月1日新版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》(TSG08-2026)的正式施行,电梯安全管理已全面进入“责任到人、全程可溯、严管重罚”的新阶段。作为物业服务企业,必须清醒认识到:物业是电梯安全的“第一责任人”,任何疏忽都可能引发严重事故和法律追责。为确保合规运营、保障业主安全,以下十大注意事项必须严格遵守,刻不容缓。


一、必须建立三级责任体系,严禁责任虚设


新规强制要求建立“主要负责人—安全总监—安全员”的三级管理架构。严禁岗位空缺、一人多兼或无证上岗。每台电梯必须明确专属安全员,做到“一梯一责”,实现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的闭环管理,责任落实到人,签字确认留痕。


二、维保必须每15天全覆盖,严禁漏保、假保


电梯维保周期严格规定为每15天一次,不得有任何例外。物业安全员必须全程在场监督,与维保人员“双签字”确认记录,严禁代签、补签或虚假维保。维保内容必须覆盖清洁、润滑、调整、检查等全部项目,确保维保质量真实有效。


三、应急救援必须30分钟到场,严禁拖延


物业必须确保24小时应急值守,紧急报警装置24小时畅通。接到困人报警后,必须在5分钟内通知维保单位,并确保救援人员30分钟内到场解困。超时未到场将面临高额罚款和信用惩戒,同时必须做好被困人员安抚和现场警戒。


四、老旧电梯必须严管严控,严禁“带病运行”


使用满15年的电梯,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性能评估,并增加检验频次。超过设计年限的电梯,须经专业评估合格、安全总监确认、主要负责人批准,并完成变更登记后方可继续使用。严禁未经评估或评估不合格仍继续使用。


五、钥匙与机房必须严格管理,严禁外借失控


电梯机房门、检修门、层门外开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,建立领用登记制度,严禁借给无证人员。机房内不得堆放杂物,保持干燥、通风、照明良好,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安全。任何钥匙丢失或人员变动,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。


六、轿厢装修与广告设置必须合规,严禁影响安全


电梯轿厢装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,不得影响电梯安全性能。轿厢内设置广告不得遮挡特种设备使用标志、安全注意事项、紧急报警装置等信息,不得增加额外负载或改变结构。装修材料必须阻燃、环保,避免引发火灾或污染。


七、安全档案必须“一梯一档”,严禁缺失断档


每台电梯必须建立独立的安全技术档案,内容包括:产品合格证、安装资料、维保记录、检验报告、故障记录、评估报告、应急演练记录等。所有记录至少保存4年,关键记录永久保存,确保全过程可追溯,随时接受监管部门检查。


八、紧急报警与监控必须有效,严禁失联失察


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必须24小时有人应答,严禁无人接听或延迟响应。视频监控系统必须清晰有效,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日,且不得侵犯业主隐私。监控室必须有专人值守,发现异常立即处置,确保乘梯安全全程可控。


九、隐患处置必须“零容忍”,严禁隐瞒不报


发现电梯存在异响、抖动、门系统异常、制动不灵等隐患时,安全员必须立即上报,安全总监有权直接下达“停梯令”。严禁“带病运行”或隐瞒不报。故障排除后,必须经专业人员确认并签字,方可恢复使用,杜绝侥幸心理。


十、信息公开必须透明,严禁遮挡隐瞒


在电梯显著位置必须张贴:特种设备使用标志、安全使用说明、警示标志、应急救援电话、维保单位信息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电话。维保记录、检验结果、维修费用等信息必须定期公示,接受业主监督,提升服务透明度。


电梯安全无小事,责任重于泰山。2026年5月1日起,任何违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处罚:未配人员、虚假维保、应急失职、档案缺失等,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;造成事故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立即行动,对照十大注意事项全面自查整改,确保制度到位、人员到位、执行到位、记录到位。唯有如此,才能在新规下合规生存,才能真正守护业主的“上下安全”,赢得信任与尊重。安全之路,始于足下;合规之行,刻不容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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